易学专家、教授资格评审细则
学术资格评审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格评审工作由中国周易风水研究院
学术评审委员会负责,国内国际的易学爱好者和研究者认可并愿意遵守中国周易风水资格评审委员会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易学水平资格评审。
第二条认真填报资格评审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申报类别项目易学论文一篇,由学术评审委员会考核。
第三条参加易学水平资格评审需交纳相应标准的专家评审资料费。
第四条科研类:
Ⅰ、研究员:600元
Ⅱ、高级研究员:900元。
第五条应用类:
Ⅰ、策划师:600元
Ⅱ、高级策划师:900元。
第六条教学资格类:
Ⅰ、副教授:600元;
Ⅱ、教授: 900元;
第七条申报时必须注明易理类或易术数类中具体类别,提交的论文最好是其所熟悉或擅长的课题及内容。
第八条如需申报和颁发易理类和术数类中任何多个项目的多个资格证书,必须按实际情况收取评审费。
第九条经审查论文的水平低于其申报的资格等级,则按实际水平颁证,收费按颁证的资格等级计收,余款予以退还。
第十条关于已有中国周易风水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效易学资格证书的会员需在原有类别科目晋级,其评审费用只需缴纳相应差额,但仍需提交相关论文和申请表。
第十一条中国周易风水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效易学资格证书的会员需在非原有类别科目晋级,按新申办资格证书实际标准收取评审费用。
第十二条资格评审工作和颁证在十五工作日以内完成。
第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研究院,从2007年9月25日起施行。